DB33T 704-2013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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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2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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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93.080.01,P66,DB33,浙江省地方标准,DB 33/T 704—2013,代替 DB 33/ 704-2008,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,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freeway safety facilities,2013 - 10 - 14发布,2013 - 11 - 14实施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,DB33/T 704—2013,I,目 次,前言 .. IV,1 范围 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 .. 1,3 术语和定义 2,4 一般规定 .. 4,4.1 高速公路名称和编号设置规定 . 4,4.2 信息发布规定 4,4.3 指路体系 . 4,4.4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 4,4.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 4,4.6 标志速度的设置 . 4,4.7 高速公路重点路段 .. 5,4.8 特殊车辆通行管理 .. 5,4.9 新技术、新产品应用 5,4.10 文件编制 5,4.11 交通安全设施质量 . 5,5 防撞设施 .. 5,5.1 防撞等级的划分 . 5,5.2 防撞设施的型式 . 5,5.3 一般路段设置规定 .. 6,5.4 连接、交叉路段设置规定 .. 6,5.5 其它路段护栏 7,5.6 特殊路段防撞设计 .. 7,5.7 防腐和颜色 .. 7,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. 8,6.1 一般规定 . 8,6.2 版面设计 . 8,6.3 支撑方式 . 9,6.4 桥梁上标志基础预留预埋 . 10,6.5 标志材料 10,6.6 里程牌、百米牌和桥隧名称标志 . 10,6.7 互通式立交出入口标线 11,6.8 路面文字标记 .. 11,6.9 隆声带 .. 12,6.10 标线材料 .. 12,DB33/T 704—2013,II,7 指路体系 .. 12,7.1 指路体系原则 12,7.2 指路体系框架 12,7.3 指路信息分布 14,7.4 信息优先原则 16,7.5 信息量控制 .. 17,7.6 指路标志设计 17,8 视线诱导设施 . 19,8.1 设置要求 . 19,8.2 视线协调 . 19,8.3 不良天色和气候的视线诱导 19,8.4 自发光产品的选用 .. 20,9 限速和限速标志设置 . 20,9.1 速度限制 . 20,9.2 限速信息的传递方式 21,9.3 速度控制措施 22,10 路段和节点 .. 23,10.1 平曲线路段 . 23,10.2 竖曲线路段 . 23,10.3 隧道路段 25,10.4 桥梁路段 27,10.5 互通区和服务区 27,10.6 连接道路和交叉口 . 32,11 改(扩)建工程 . 33,11.1 一般规定 33,11.2 交通评估 33,11.3 道路交通条件检查 . 33,11.4 设计划分 33,11.5 交通安全设施 .. 34,11.6 施工作业区布置 34,11.7 检测和试验 . 35,附录A(规范性附录) 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.. 36,附录B(规范性附录) 浙江省指路体系分层 40,附录C(资料性附录) 互通区交通标志应用示例 45,参考文献 .. 52,DB33/T 704—2013,III,前 言,本标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标准代替DB33/ 704—2008,与DB33/ 704—2008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,——增加了路权、强制性信息、指路体系、交通管制、警示设施、诱导设施术语(见3.1、3.2、3.5、3.8、3.13、3.14);,——修改了运行速度、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、长陡坡路段、连接道路术语(见3.3、3.6、3.11、3.12,2008年版的2.1、2.4、2.8、2.9、2.10);,——删除了大型枢纽术语(2008年版的2.5);,——删除了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命名规则(2008年版的3.1);,——修改了高速公路名称和编号设置规定、信息发布规定(见4.1、4.2,2008年版的3.2、3.5);,——增加了指路体系、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(见4.3、4.4);,——修改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、标志速度的设置、高速公路重点路段、新技术、新产品应用(见4.5、4.6、4.7、4.9,2008年版的3.6、3.8、3.7、3.4);,——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(见4.11);,——修改了防撞设施(见5,2008年版的4);,——修改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(见6,2008年版的5、6);,——修改了指路体系(见7,2008年版的9);,——修改了视线诱导设施(见8,2008年版的7);,——增加了限速和限速标志设置(见9);,——修改了路段和节点(见10,2008年版的10);,——修改了改(扩)建工程(见11,2008年版的8);,——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(见附录A);,——修改了浙江省指路体系分层(见附录B,2008年版的附录B);,——修改了互通区交通标志应用示例(见附录C,2008年版的附录C);,——删除了改(扩)建工程交通安全防护示例、连接线渠化示例、交通标志版面、专用名词中英文对照表(见2008年版的附录D、附录E、附录F、附录G),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,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,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,本标准起草单位: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、浙江省公路管理局、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、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,本标准主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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